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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的新玩儿法,颠覆认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了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的一把手。

  很明了,这5个城市的楼市运行,已经大大超出了国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要求,必须干预。国家出手,意味着这五个城市的楼市政策,将发生根本性逆转。

  住房租赁落入城市考核目标

  对于这一次的高层约谈,新华社报道了很多,这是很罕见的。其中,除了要求站位拔高,继续加强调控以外,住建部笔锋一转,更多的是讲到租赁:抓紧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和青年人等解决住房困难。

  我们要注意的是,关于住房租赁,这一次是放在了“抓紧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中。也就是说,除了要短期调控,更要加快供给侧改革,前者是权益之计,后者才是长效机制。

  所以,未来考核热点城市的,除了楼市调控是否真的“出实招、见实效”,还要看,各地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住房租赁,特别是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住房等方面下功夫。

  监管部门需要革新认识

  当然,关于住房租赁,前期国家的“十四五”规划、“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等已强调过多次,甚至可以说,上升到了国策,而“二次房改”的核心就是租购并举。

  但据我们调研,关于住房租赁的新指示,各个地方政府(甚至是珠三角的地方政府)在认识上还是一团糟。

  他们很多人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等,怎么落地“八字还没一撇”;地从哪里、钱从哪来、分给谁、怎么运营、怎么盈利、各部门怎么配合等,还没有基本框架,怎么推进呢?甚至,很多基层管理人员认为,这是在玩儿概念,他们根本无法操作。

  其实,从本质上讲。过去十几年,各地方政府习惯了“自上而下”地、被动地贯彻国家的指示,按照国家的条条框框操作,不愿越雷池半步。比如,公租房保障方面,不管是资金来源、土地供给,还是分配对象等,都有清晰的边界,地方按照国家指示来做,接受上级的审计。

  所以,当面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他们的第一感觉是,有上位政策吗?没有的话,我不知道怎么操作。长期“等要靠”、被动执行的思维,就导致了“一城一策”很难落地。其实,楼市管理已转向“一城一策”了,国家定大框架,地方要因城施策去落地。

  住房租赁的新内涵

  新的住房租赁体系下,政策性租赁住房是“小户型、低租金”的、市场化导向的租赁房源。只要低于市场租金,面积在70平米左右,都可以叫政策性租赁住房。

  如果市场自发供应,是绝不会有这类租赁房源的。因为,即便是高于市场平均租金的租赁房源,也不一定能赚到钱。

  所以,这类房源一般是政府提供政策扶持,激励企业去做。比如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等,政府在规划调整、报建、登记、融资(债券等)、税费(减免税费正在研究中,很快将落地;财政奖补正在大力扶持)、水电费调整等方面,提供扶持性政策。

  长租房,并不是一类房源,而是一种租赁行为,它针对的是“短租”。也就是说,政策鼓励长期租赁,这样才能稳定租赁关系,培育租购并举的新住房制度,而不是“短租”,经常换租。之所以短租,或者是租客对房东或房源不满意,或者是因为要买房等,不管哪一样,都让租客很受折磨。

  这样,租购并举很难培育起来。要实现“长租”,就要鼓励长租房源供应。比如,房东和租客签署3-5年的租赁合同,业主和长租公寓签署3-5年的租赁协议,公寓企业整租一栋物业长达20年。这样有什么好处呢?租赁关系稳定,一旦租赁关系稳定了,就会安顿下来,做长期打算。

  比如,租客就会置办家具,居住消费就会释放。短租则不会,得过且过,说不准明天就搬家了;比如,有了业主3-5年的租期,公寓企业就会与租客签署长期租赁合同,租金怎么变(比如每年增长3%),规则是清晰的;房间的家具家电就会换成耐用的,而不是今天坏、明天修。

  再比如,整栋能租20年的话,公寓企业就可以投入资金搞室内外装修了,同时也会预期到,这个大装修的成本尽管高,但摊到20年就不高了,可以通过租金、服务溢价向租客收回来。

  总之,长租房供应多了,租赁关系就稳定了,租赁消费就会增加,租客的租赁体验也会好很多。

  保障性租赁住房,它是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的混称。不过,公租房未来建设的规模会小很多了。一方面,政府财力下降,直接建设耗时耗力;另一方面,存量公租房的规模已经很大了,并开始进入折旧期了,政府背上的管理费用很大,能把存量的用好,就很不错了;最后,90后-00后的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租赁需求灵活多样,变动频繁,公租房很难满足。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存量公租房盘活不了,腾退率比较低,循环不起来。有很多在保家庭,其实已经不符合保障要求了,但就是赖着不走,政府也没办法。

  所以,未来直接建设公租房不再是重点了,对户籍低保低收入人群,将采取直接发补贴的形式来保障。一方面,存量房源大,拿钱去租房,爱租哪租哪。另一方面,保障效率高,马上拿钱,马上就能去租房。

  “十四五”住房租赁落地新逻辑

  最关键的是,政策性租赁住房、长租房,分配对象是新市民、年轻人。“新市民”、“年轻人”是近期在国家文件中频繁出现的词汇。

  所以,新的租赁体系、保障体系,针对的对象就是这两类人群。这也是地方不知道如何操作的原因。因为,过去的住房保障,保障的对象就是户籍人群,群体边界很清晰,收入、财产都好界定。现在,扩面到新市民、年轻人时,不知道该咋办了。

  因为,新市民的群体边界很广,人群范围也很大,收入、财产不好界定,推进的工作量太大了。不过,形势不等人,国家顶层设计已经开始落地,各地都开始推进项目了,比如近期规划中,长三角、珠三角等热点城市,都明确了要大规模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长租房房源等。

  地从哪里?多渠道是主题词,比如集体土地、企业自有用地、单列租赁地块、工商业低效用地改租赁、园区转型升级配建、郊区新城配套开发、TOD上盖、旧改盘活等,综合各地城市算下来,有十几种渠道。不过,不管是哪一种,目前都没有成功的案例,这是地方最头疼的事情。

  我们认为,租购并举上升到国家战略,“十四五”仍旧是探索阶段。怎么个探索呢?就是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哪一类供地渠道成熟、受限较少、利益关系简单,就先探索出1到2个项目来。如果十几种渠道,经过探索后,搞出了5个项目来,那这个城市已经是非常成功的了。

  不能再等了,只能在“干中学”、“学中总结”、“总结成政策”。国家只能给出顶层设计的架构,不可能给你细则,你再亦步亦趋地照搬去应用。

  我估计,“十四五”期间,各地先摸索出套路,比如哪些渠道适合本市,国企要先行探索,政府要突破一些政策,比如租赁权报建手续,商水商电改民用,消防验收创新,租购怎么同权等等,并将这些形成本市的实施细则,并不断完善。

  注意,本地经验、实施细则、推广落实,这是各地要做的,琐碎的工作很多,但要一步一步来。每一步都要总结,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细分市场很广阔,给第三方服务创造了很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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