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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终结?你可能想多了!

  周末,似乎来了超级大新闻。

  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核心:

  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

  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马上,有人得出结论:

  土地出让金制度或寿终正寝。

  再具体一点说:

  土地出让金将归中央财政,地方政府彻底与土地出让金分开,”土地财政“时代结束,房价将下跌。

  这一串推理背后的逻辑:

  很多人认为,我国房价调控不得力、房价屡屡上涨的罪魁祸首就是“土地财政”——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因而地方政府有动力或明或暗支持房价上涨。只有房价上涨,地价才能上涨。

  现在土地出让金由税务局负责征收,意味着土地出让金转交给中央了。地方政府再无动力推动地价上涨和房价上涨了,房价岂能不跌?

  这一观点非常错误。

  首先,这次调整只是国家机构改革的延续。

  本次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2018年机构改革的后续:

  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同年7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对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

  其次,土地出让金仅仅是征收部门发生改变而已。

  通知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征收后,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除了征收部门发生变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征收流程的改变,目前土地出让收入的其他方面政策并未调整。

  从收入归属上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仍大部分归地方政府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出让金是按照7:3分配,70%归当地政府,30%上缴中央)。

  从预算管理上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仍归口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并未划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地方政府仍将主导当地土地出让情况,地方财政也依旧对土地出让净收入的使用具有支配权,收入划转税务征收,不会改变地方财政收入的格局,部分地方依赖土地财政的现状也不会发生大的改变。

  不少人还有这么个推测:

  转变征收部门只是第一步,会不会逐步把土地出让金统一上缴中央?

  的确一直有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呼吁这么做:

  2010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林建集团董事长李晓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土地收入制度需要改革,建议将地方土地出让金统一上缴中央支配管理,从而弱化地方政府卖地冲动,断绝其卯粮寅吃的不良动机,起到降低房价作用。

  2011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早在2011年建议,对炒地和炒房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如地方土地出让金转由中央财政收,防止地方炒地行为。

  还有人引经据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鉴于上述规定,各省、市、县(区)级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应属全体中国公民共同所有,由中央财政统筹预算支配,不应由地方财政支配其用途。

  过去10年这样的声音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原因在于,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支配所有是1994年中央和地方实施分税制基石所在。

  此前,中央和地方采用的是税收“包干制”。如果采用分税制,中央政府税收比重过高,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汲取能力。地方财政大幅缩水,地方政府压力山大。为了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土地出让金的支配权交给了地方政府。

  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央财政状况逐步改善,地方财政则越来越依赖土地。

  以1992年为例,全国财政收入3500亿元,其中,中央收入1000亿元,地方收入2500亿元,中央占比28.6%,地方占比71.4%。

  2020年,全国财政收入182895亿元。其中,中央收入82771亿元,地方100124亿元,中央占比45%,地方占比55%。

  如果把2020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万亿元收给中央,中央收入占比将达到63%。

  在没有税制改革的前提下,把土地出让金收归中央,于法于情于理都不可行。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种所谓递进式改革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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