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的摸索和频繁的试探中,这一次,商务公寓是真的要和深圳人说再见了。
在2018年深圳出台的“731楼市新政”中,曾要求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新购商务公寓5年内限售。
但在2019年12月12日,深圳宣布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
2020年7月31日,深圳发布了关于“商务公寓”的通知,取消商务公寓用地的审批。
2021年2月23日,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商务公寓、宿舍配建燃气管道设施问题的通知》,明确新建、已建商务公寓、宿舍项目可以通燃气。
一时间,人们觉得商务公寓喜迎利好,就连在下电梯时呆毛君都听到中介在跟客户说,公寓好呀,不占名额,关键现在还能通燃气,以后慢慢就和商品房没什么两样了。
而就在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开展示的通告。
通知表示,为适应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部分公共设施及用地分类的使用需求和发展趋势,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批复要求,拟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第5章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
而修订的一个重点就是,删除了C1商业用地中关于适建商务公寓的表述,在“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上,也剔除了商务公寓。
▲原《深标》中C1商业用地的适建用途
▲动态修订以后,C1商业用地的适建用途里“商务公寓”的表述被删除
▲2019跟2021版“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对比,商务公寓被剔除
市场解读认为,这意味着在土地用途上失去建设的可能性后,商务公寓将彻底变成历史产品。
除此以外,本次动态修订内容还包括:
在公共设施新增“交警中队”,鼓励交警中队附设或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有条件时可独立占地建设。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新增“产业”类型: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的规模是指室外或室内的场地面积。受条件所限需设置在建筑内的,宜设在建筑的架空层或屋顶平台层,实际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不应小于规定的场地面积。
教育设施中“初中”服务规模范围缩小以及在其他配套设施中新增“物业服务用房”和“母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