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调控“又双叒叕”加码了!这已经是进入2021年以来深圳针对楼市进行的第五次加码调控了!
2月18日,网上流传这样一则关于夫妻购房资格的消息显示:
“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即准备通过离婚分割(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给无资质一方房产的婚票(即使再婚)3年内不能再买房”。
据南方日报楼市记者今日报道,“从不动产登记中工作人员获悉,该则消息真实,已于2月10日下午开始执行。”
另有有网友致电深圳市政府热线1234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消息属实。
“2月10日我们就收到通知了,不止是南山,全深圳都按照这个执行。”
“通过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另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是针对深圳市住建局1月下旬发布的楼市新规的补充。
今日(1月19日),深圳住建局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函流出,已有媒体证实是真实文件:
1、“715新政”在途交易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登记手续截至日期,由原规定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
2、高层次人才可凭认定证书在深圳购买首套商品房,不提供社保个税证明;二套需遵守限购政策。
3、家庭购买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备购房资格成员名下。原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不再执行。
如果按此政策执行,这意味着,家庭购买商品房,原来联合购房只要求一人有名额,其他联名人无购房资格也可以联名登记。但现在所有联名的人都需要有购房资格。
另外,1月21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已暂停夫妻婚内更名,具体操作等待市住建局通知。
据统计,2021年刚刚过去一个半月,不到50天内,除了今日曝光的夫妻购房资格的调控,还有有四条重磅政策冲击楼市。
1.央行房贷出新规。
2021年1月1日,央行、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今后将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2.715新政再出细则。
1月19日,疑似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3.租赁市场若干措施。
2月1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若干措施》指出,深圳将从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大住房租赁支持力度、规范行业主体及其租赁行为等多方面,提出二十四条措施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初步拟定有效期为5年。
4.二手房参考价发布机制。
2月8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以二手住房网签价格为基础,参考周边一手住房价格,综合形成全市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涵盖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
发布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有利于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