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调研了珠三角某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发现几个新问题,租赁供给的各个类型(城中村、长租公寓、园区宿舍、国企租赁平台、商办改租赁等),近期都发生一些变化。
上一期,我们和大家分享了租赁规划和布局“因城施策”、品牌长租公寓在收缩中分化、国企带头作用正在经历困境等三方面内容。
本期,我将对租赁市场的结构性空间,用地和空间突破,进行详细分析。
住房租赁供需的矛盾
2020年,与商品住房市场的一片红火相比,住房租赁市场完全是另一番天地。
全年来看,新房和二手房价格指数都在上涨,热点城市涨幅明显,但租赁市场却一直在过冬。尽管有长租公寓“爆雷”、疫情冲击等影响,但这段时间与租赁协会业内的朋友聊天发现,普遍的感受是,租赁市场的发展空间、盈利前景在哪里?租赁这面旗帜还能打多久?大家都持悲观态度。
其实,从各大城市常住人口居住水平来看,住房总量足够了,租赁人群的居住面积也并不低(“七普”数据披露后会有更加详细的结论)。
以深圳为例,城中村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在50%以上,人均居住面积15.7平方米。城中村30元/平米每月左右的租金水平并不低,而外来人群居住面积需求也不高。
深圳尚且如此,那么其他城市呢?我了解到,近年来与X市相邻的城市,出现大量产业外迁、倒逼、转型等,很多城中村出现空置,租赁需求不足。
你可能会说,人口迭代、人才引进,对品质租赁的需求增加。太乐观了,大多数人还是租不起商品住房或租金更高的长租公寓,而公租房仅仅对户籍“双困”人群(低保、住房困难)进行保障。
调研发现,不管是东莞、佛山还是广州、深圳,大家对城中村租赁租金满意度最高,而对商品房租金满意度最低。从城中村、园区宿舍或合租转到商品房或长租公寓,想提升租住品质,但支付不起(超过月可支配收入的30-50%)。
那么,租赁市场空间到底在哪?
比如,以X市靠近某一线城市的产业一体化区域,这里分布着大量的写字楼,很多年轻人、新市民在这里办公,租住需求非常大。
但是,租赁住房供应结构却非常畸形,或者就是集体土地私下里违法改建的租赁住房,没有安全消防验收,或者就是旁边的城中村住房。供应量确实大,但畸形供应,很难满足大学生、新市民对于体面且租金合理的居住需求。
租赁市场的结构性空间
近几年,各大城市都在拓展外围新区域的发展,有城市副中心、郊区新城、产城融合区、重大平台或重点片区(产业集聚区等)、TOD或高铁新城等。相应地,这里也是新市民和年轻人就业的集中地。
这些区域,商品房供应量很大,比如办公项目,商品住房也很多但多为大户型和高总价类型,正规租赁住房基本空白。对这种结构性短缺,国家提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
关注我们的朋友如果看过以前的文章,就应该知道「保障性租赁住房」,这可能就是未来租赁市场的主体类型。
对机构来讲,除了挖掘传统租赁市场的机会,比如集中式或分散式长租公寓,更要关注这个产品类型。
这里要告诉大家,近日,几部委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对长租公寓在租金收付款、资金监管上进一步严格,过去的盈利模式不再成立,长租公寓不再被政策和资本青睐,长租企业必须要想新的出路。
除了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公租房以外,未来政策重点扶持的就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5个城市政府的一把手,要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困难。
总结一下,传统的租赁赛道,太拥挤。一旦政策不再扶持了,资金不喂了,未来的压力会更大。
当下,尽管租金水平在复苏,但很难同这一波房价上涨一样,反弹至更高的水平。一方面,政策不允许,各地都在做指导租金监管;另一方面,居民的收入不允许。
过去,大家都认为租赁升级,对品质租赁需求很大。现在来看,只是一小撮人群,大部分租客仍是租金敏感型的。同时,租赁企业各项成本居高不下。总之,市场必须要自发探索新增的需求空间。
保障性租赁住房,确实是一个可行的发展方向,政策正在大力度扶持,不仅包括财政奖补,还有新的专项资金扶持、债券融资、银行融资,也有供地上的创新,税收扶持也在酝酿中,有望近期发布和实施,房产税、增值税都有望明显下降。
同时,大量新区开发将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商也好、租赁企业也好,参与其中的话,有望获得政策扶持以及良好的政企关系。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地来源
供地来源上,2021年2月份自然资源部发布“两个集中”的供地新规后,“单列”租赁用地备受重视。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供地端的成本。
试点规模化租赁的这三年期间(2017-2019),管理层听到的租赁企业基层抱怨,最多的就是拿地、拿房成本高,“十三五”期间出让的租赁地块(自持或配建),基本上都是国企承担社会责任,不计盈利而买单了。
未来,租赁地块单列,按租赁用途挂牌,可分年期收取,这样就极大地降低了租赁企业的成本。
除了新增外,存量用地的潜力很大。国家特别强调,大型园区和重大建设平台、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他们手上的存量地块很多,尽管用途多为工业、科研等用地,不允许开发商品房,但升级改造过程中,配套建设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是允许的。
除了解决本单位职工(特别是引入人才)的租赁需求外,其他或者可通过成立租赁企业,搞规模化租金经营,或者统筹给国企租赁平台管理,为本区域或全市新市民、年轻人提供租赁服务。
甚至,传统园区转型升级也好,或者新区建设新园区也好,都可以建设一部分品质公寓或蓝领公寓,为园区新招聘的员工提供租赁服务,既提高了园区的配套服务能力,还能增强竞争力,租赁政策也亟待给予扶持,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租赁债券融资等。
总之,只要用途是租赁,政策障碍就少了,包括调整规划、民用水电费等,都在研究制定中。
存量用地还包括集体土地。2017年8月21日,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启动首批13个城市试点起并扩充至18城。
目前来看,存在的问题是:
“租赁权”无法规划报建,租赁企业还得得到村集体的配合,而公共配套“短板”多、欠账多,也无法到位,靠租赁企业去做不太现实,因为建设已耗去了大量成本和精力。
此外,珠三角村集体和其他地方还不太一样,他们早已分享了土地城市化的红利,对于搞租赁经营,细水长流式的现金流,真是看不上,所以要价比较高,他们看重的是一次性拆迁补偿的红利。
这几年,楼市发展红火,“三旧改造”也带来大量的红利。未来,要降低政府旧改的急迫性,如果政府还想从村集体和村民手里收地,还想靠房地产市场给旧改买单,拆迁成本居高不下,房价愈涨愈高,村民和村集体的胃口就越高,集体用地搞租赁就难成。
X市如何突围,必须要下功夫、啃硬骨头……
2020年底的中央经济会议强调: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由此看,集体土地仍旧是国家备受重视的租赁空间来源。总结过去几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未来还要加速入市。
作为首批13个集体土地租赁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在推进集租房建设的进度上最快,成效也颇为显著:已累计开工41个项目,可提供房源约5.5万套,预计于2021年向市场供应集租房5000套左右。
上海也在推进集体用地建设租赁社区。今年3月,上海首个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华润有巢国际公寓社区入市,共计825套房源。
编者注
CoralDATA
本篇是这一系列的中篇,主要分析了政策趋势,以及整个行业要顺应这一趋势并看到机会,懂的看大势,学会借政策东风、分享政策红利。下一篇,要讲租赁企业如何打造大型租赁社区,将经营溢价与政策红利结合起来,这将是未来租赁企业能够胜出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