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随便聊一聊,
我们办公室今天讨论一个话题,讨论得热火朝天。
就是立遗嘱。
一个已婚已育的女同事,忽然很担忧自己死后,不能保障孩子的利益。
这个同事也还年轻,不到30岁。
但我们办公室有个不好的风气,有点头疼脑热睡不着,就觉得自己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她儿子还小,不到一岁。
她想着,如果自己死了,老公势必会再婚婚,有新的孩子。
将来老公死了,分遗产肯定是两个孩子一人一半。
我们一听,这不...挺合理的吗?
但她不这么认为。
因为现在他们的财产,她有一半,她想都留给儿子,儿子就已经拥有50%。
剩余的财产(50%),他老公分给俩孩子各一半,
那她孩子应该分到75%才对。
好像...也很有道理?
怎么保证自己的一半财产,能留到儿子手里,也是个难事。
所以呢,她想着现在立个遗嘱,把这事儿写清楚。
免得将来有个万一,孩子在财产分配上受到不公平待遇。
但有了遗嘱,她依然担心...
如果孩子没成年,钱的实际支配权还是在父亲手里,将来不给孩子咋办?投资失败咋办?
哎...当老母亲总是操不完的心...
但如果性别互转一下,
夫妻双方,如果男方先死,感觉当妈妈的就不太会侵占孩子的财产。
就是单纯的个人感觉,没有搞男女对立的意思。
二爷其实也一直想立遗嘱。
写保险的人,见惯了各种人生无常,风险意识会强一些:
谁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
我们家立遗嘱的必要性,也很高。
因为我和老公,没有领结婚证,在法律上没啥关系。
而我家大头的房产和车,是我出资,但写在他的名下。
他健在还好,我并不担心。
如果他忽然挂了,在法律意义上,我没有任何继承权。
还有我给他买的那么多保险,跟我也没啥关系。
万一有个万一,那我不是亏死了?
当然,换我也一样。
如果我忽然挂了,他也很难分到我名下的财产和各种保险金。
所以,我俩都很接受要早点立个遗嘱。
我还特意问过律师朋友,
遗嘱不是一定要做公证才有效。
年轻人,还流行去中华遗嘱库登记遗嘱,其实没必要。
自己手书遗嘱,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代书遗嘱,譬如打印啥的,一般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我时常失眠睡不着,就在心里琢磨遗嘱怎么写?
给老公留多少比例合适?
留给爸妈的,怎么处理?
如果直接留一大笔钱,按他们以前的狂野路子,可能没几年就挥霍光了,甚至还可能有负债。
最好是留给朋友,让朋友帮忙打理,然后每个月给他们一笔生活费就好。
但我的朋友,好像并没有特别会理财?
这真是个...bug。
要赶紧督促朋友们学习理财
女同事也有同样的担忧,直接留给儿子一大笔钱。他不用通过自己的工作和努力获得,对年轻人是不是好事?
很多骤然暴富的拆迁户,还有彩票中奖者,在几年后财产挥霍光,日子可能还不如中奖以前。
能力匹配不上自己的财富,也很麻烦...
可能还会招来风险。
如果可以提前指定受益人,但不要一次性全给。按年或者按月像领取工资一样给。
或者达到一定的条件,再一次性给,那就最好了。
有一些信托,其实是可以做到的。
我之前写过的金满意足两全险:稳稳地赚钱,我只服Ta。
达到一定门槛,就可以申请保险金信托。
让信托公司打理这笔钱,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契约里做比较灵活的约定,想怎么给都可以实现。
这样子,就解决了给父母钱的麻烦。
但留给老公的,该怎么给呢?
留多少合适呢?
一想到他拿到我的遗产,会在相亲市场上变得很吃香。
然后被某个小妖精迷住,结婚生子,挥霍我的钱财,我就...想打他两下。
所谓至亲至疏夫妻,就是这样。
没事的时候,夫妻最为亲密。
但发生一些事,譬如重病,残疾,或者坐牢,或者死亡,最考验的就是夫妻感情。
啊,想一想,觉得遗嘱怎么写都不能满意。
还是要自己活久一点啊。
只有好好活着,主动权才在自己手里。
不满意了,还能改改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