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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深圳楼市调控政策,我们不能为了骂而骂...

  上周六晚,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购房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业内称这是深圳楼市调控的“新深八条”。近来,深圳楼市的调控政策频发,在我看来,在针对打击炒房方面都很有针对性。

  此外,还有一些非理性的骂声,很不好听,我没有放出来。

  我在此也郑重地说一下,不管是针对政府的政策,还是对我们在文中发表的一些观点,不认同很正常,可以理解,欢迎理性探讨,但凡是非理性乱喷的评论,我们都不会放出来,甚至言辞激烈过分的,我们可能还会做进一步处理。

  我真诚地呼吁,大家能理性平和地探讨深圳楼市的点点滴滴,而不是动辄就骂娘。满嘴跑火车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只是一时嘴快嘴爽罢了。

  回到这次新政,我个人认为是对炒房行为的一次精准打击,对保护真正的无房刚需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不是像上面那些截图的评论所言,“不痛不痒”、“这么轻也叫重磅”、“罚酒三杯”等等。

  有人可能会质问,你们怎么帮着ZF说话?

  我只能说,我是就事论事,客观评价,过去我写过的质疑ZF某些调控政策的文章也不少,有兴趣的可以翻看。但对我认为能起到效果的调控政策,我也一样会点赞,不存在什么帮谁说话。

  比如这次“深新八条”,我认为一定会有效果。

  或许是过去多年深圳楼市长周期的大幅上涨,让一系列调控政策显得特别苍白无力,导致一些购房者,尤其是目前还没有上车的“无房刚需”对政策已经失去了耐心,只要ZF推的政策,不管怎样的,都是一通骂。

  但这是无意义的,从个体来说,这无助于解决个人的买房安家问题,只会陡增愤怒和戾气,有些人甚至会情绪失控,破罐子破摔,不可取。

  下面我们来做一个简要的分析,为什么我觉得这次政策是精准有效的?

  我们主要看《通知》的第二条(严格审查购房人资格)和第四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其中的第(四)条第1和2点,是过去一直以来都有要求的。但第3点则是新增的,或者说以前可能也有,但是没有如此强调过的。这一点,正是打击代持炒房的重要一步。

  第1和2点,核心解决的是购房资格的问题。补上落户也需3年社保才有买房资格以及假离婚假结婚买房的漏洞后,购房资格已经被严厉收紧,基本不太存在操作的空间。

  但很多炒房客没有名额后的操作都是借名代持炒房,要么是用亲戚的名义,要么是用朋友的名义,甚至还有老板用企业员工名义买的。

  有了这第3条的规定,这个漏洞基本也被补上了。因为代持方即便收入证明可以作假,但是征信报告和购房款来源是做不了假的,就算征信报告显示征信没问题,但如果购房款来源解释不清楚(如由非直系亲属转账),流水有明显作假痕迹,银行可以偿债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为理由劝退购房者,甚至报告辖区住房建设部门。

  我知道到了这里,还是会有很多人质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商业银行为什么会严格核查?他们没有动力这么做,他们只会做做样子!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我的回答是:你尽可以继续找人代持,但你的行为已经和赌博没有分别,因为你只能赌他们不认真对待核查,一旦核查被发现,代价就是第四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等着你:

  我们看这里:购房人要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及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

  对于违反规定的购房人(指向出名额的代持人)或者相关责任人(指向出钱的炒房客),住房建设部门准备了5大措施来对付,包括禁用合同网签系统3年;禁买禁租保障房人才住房资格3年;取消轮候的公共住房资格;联合公共信息平台惩戒失信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有了这样的规定,代持人就要掂量掂量了:我做别人的白手套代持,分给我的那些钱到底划不划算?我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代价很重,很可能以后就失去在深圳安家的资格了,商品房买不起,保障房和公共轮候资格也被剥夺了。就算我不在深圳混,如果征信被记上了一笔,也得不偿失,毕竟征信是如影随形的。更何况,还有可能要吃牢狱饭,为了赚点代持费,值得吗?

  至于委托代持的炒房客,也要三思。能炒房的,一般在深圳都过的不错,自己手里有房还有钱,自己买了投资没事,但为了炒房找代持,一旦出状况了,在征信上被记了一个污点,或者被公安机关调查进局子,值不值?

  后果和代价是大家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我说你如果觉得ZF、开发商、商业银行只是做做样子,不会认真核查,那么你大可以试试这条路还行不行得通,去冒险去试试?

  我个人认为这个政策的核心目的已经达到了,因为它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也就是说这几大主体的确有可能不一五一十地去核查你的资格和财务状况,但是只要有了这5大措施的“威慑”,就能逼迫很多人退却。

  这不是我说的,是有事实证明的。

  前海两大限价幅度很高的网红盘,龙光前海天境和天健悦桂府,在入围摇号的人数是房源数3倍的基础上,最终入围的人数都没有满3倍。

  其中,龙光前海天境2857批选1003套,天健悦桂府1170批选427套,都有超过33%的中签率。据说,两个楼盘都有二套购房者入围摇号名单。

  而在此政策之前入市的华润城润玺一期,中签率只有12%,这还是各种限制之后的结果。如不加限制,中签率会是个位数。

  相似比例的限价幅度,中签率却相差近3倍,且入围摇号人数低于原计划,这很显然是政策的“威慑力”成功地起到了“劝退”的效果。

  当然,如果你要问我这个政策能不能治深圳的高房价?那我也只能呵呵一笑,因为它治理的是需求端的炒房问题,不是商品房不够的供给问题。

  但是,正是基于深圳商品房不够的大基本面,炒房客才能炒的起来。限制他们的炒房行为,对于稳定房价,不让房价过快非理性上涨,一定还是有作用。

  至于新政存在的“误伤刚需”,我想也主要是很多刚需的购房款来源和银行流水未必合格。但正所谓“真刚需是不怕火炼的”,刚需的购房款可以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协助担保支持,这些来源是合法的,完全经得起调查。

  所以,对于这次ZF推出的定向打击代持炒房的政策,我认为应该要点赞支持,效果已立竿见影,没必要再不加区分地骂骂咧咧。希望开发商、经纪机构和商业银行能保持一致的审查严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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