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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方严惩这类犯罪!

  近几年

  与网络技术一起。

  快速发展的付款方式正在升级。

  电信网上诈骗事件频繁。

  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警察正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发现电信欺诈的过程。

  电信网存在着黑灰产业链。

  使这类案件日益增多。

  这种灰渣产业链的泛滥存在。

  方便了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制造追查难的问题。

  使警察打击更加困难。

  记者梳理出四起电信诈骗案件。

  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涉及银行卡,电话卡等。

  灰产黑矿违法犯罪

  先看看案例。

  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像GOIP和“多卡宝”(SIMBOX)这样的设备。

  诸如GOIP和“多卡宝”(SIMBOX)等设备是网络通信的硬件设备,它们支持手机卡接入,可以把传统的电话信号转换成网络信号。一个设备可以同时运行数百个手机SIM卡,还能远程控制异地SIM卡和GOIP设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实现人与SIM卡的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

  与此同时,它还可以虚拟拨号,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来拨打受害人的电话,公安机关对其反拦截、追查信号来源困难,因而逐渐成为诈骗分子的新手段。

  我们来看看这一点。

  一起GOIP设备诈骗案件。

  案件一。

  今七月七日,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嫌犯郑某伟等人在辖区使用“GOIP”设备实施电信诈骗。接到报告后,龙子湖分局大有路派出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立即对郑某伟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郑某伟与夏某某、卢某、薛某某等人联系密切,并不断在市区内变换租地位置,形迹十分可疑。

  八月中旬,办案民警了解到,郑某伟最近带着“GOIP”设备到外地维修,于是决定在返回郑州后将其抓获。八月二十六日,郑某伟带着“GOIP”设备刚刚踏上郑州,便被守候在那里的民警抓住。

  经过现场讯问,郑某伟对自己使用的“GOIP”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还供认了自己的同伙夏某某,卢某,薛某某。警察顺藤摸瓜,26日当天将其余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并缴获“GOIP”设备3套,作案用电话卡100多张。

  根据郑某伟等人的供述,他们是同一家网络公司的员工,被安排到不同的地方进行诈骗活动,利用“GOIP”设备进行诈骗,每天的报酬大约是几千元。当前,郑某伟等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郑州警方通报,今年8月以来,全市共破获“GOIP”、络漫宝等犯罪窝点9个,查破走私手机卡案件9起,查破走私个人银行卡案件7起,走私个人微信账户和GOIP设备案件80余起,刑事拘留68人,缴获GOIP设备7台。

  这事太麻烦了。

  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国内法又如何规定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销售“假实名制”电话卡、手机卡,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与此同时,偷窃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面临数罪并罚的处罚。

  根据自己的信息开放。

  向公共帐户转移的银行。

  一家帐户获利数千元。

  这一帐户也就不复存在了。

  电信网上诈骗犯罪的洗钱手段。

  案件二

  四月份,李某、王某、韩某三人在洛宁县工商注册的三个公司的对公账户,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来洗钱,涉案账户资金流水高达上百万。

  发现此线索后,洛阳警方将此线索交洛宁县局侦办。洛宁县局反诈中心与辖区派出所民警核实后,发现李某、王某、韩某、梁某、周某等人将自己注册的工商资料和银行对公账户、营业执照、U盾、公司印章等信息资料,以每套1000元至2000元的价格,非法卖给杨某斌及其同伙吴某、赵某。

  杨某斌伙同吴某、赵某等人层层加价后,将其贩卖给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该团伙利用购买的银行账户进行洗钱活动。

  8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杨某斌为首的犯罪团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有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咱们说说另一个案子。

  看嫌疑人是怎样通过银行卡的。

  进行电信诈骗案件资金转移。

  案件三。

  六月二十九日,新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群众寇某报警,称其被利用虚假炒股平台诈骗37万余元。

  七月底,新乡警方将3个涉嫌利用金融工具诈骗刘某、姚某、王某等人的洗钱团伙抓获,在此基础上,深挖扩线,发现了该团伙的其他成员。九月四日,新乡警方兵分两路,两路同时收网,抓获2名在哈尔滨、1名在新乡、1名缴获一辆轿车。

  新乡警方近日经研判,该区某银行网点一男子开设的对公账户涉嫌转借他人使用,经进一步侦查,嫌疑人名下共有9个对公账户,并查明嫌疑人的踪迹,经民警思想教育,嫌疑人主动投案,并交代了对公账户借给他人使用的违法事实。

  现已有8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但是到底是什么人?

  正在销售自己的银行卡

  ???

  案件四

  日前,为让市民清楚了解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规买卖账户行为的惩戒力度,安阳市公安局公布了第一批673人涉嫌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涉案账户。

  涉密人员名单中,00后126人占18.8%,多数为未成年学生,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及危害不甚了解;90后267人占39.6%,80后191人占28.3%,80后和90后合计占67.9%,是个人账户出租、出借的主力军,多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想从中获利;1980年前出生的89人占13.3%。

  有673人将受到以下四项纪律处分:

  一、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违规行为,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有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在2.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三、在惩戒期间,相关人员不得在所有银行机构开设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得注册支付宝账户,不得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等功能。

  4.冻结有关人员名下的所有手机卡。

  租,借,卖银行帐户的行为。

  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

  破坏社会的诚信和社会的秩序。

  还能给自己带来很多。

  法律和信贷方面的风险。

  只要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账户被不法分子用于犯罪活动,涉案账户的开办者和涉嫌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以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租,借,卖银行帐户的行为。

  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用。

  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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