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号晚间,上海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这份文件由市住建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分量十足。
充分体现了中央一直强调的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
主要的两条内容说一下:
第三条: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解读:
这条限制购买方,限制通过“假离婚”的方式突破上海市限购政策的行为。
大家应该对假离婚买房的方式比较熟悉了,3年,变数太大了,无论谁想假离婚买房,都得掂量掂量了。
这条太狠了,需要有苏武待汉的忠贞。
第四条: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调高至5年。
解读:
二手房买卖会涉及到增值税,之前的旧政策是:
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出售,全额征收增值税;
将北上广深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出售,免征增值税,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则按照差额征收增值税;
将其他城市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出售,无论是普宅还是非普宅,都免征增值税。
之前我还写过一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的普宅非普宅确定标准。
原来是四个一线城市比较严格,分一线和其他城市两档执行。
现在犀利的把上海这个城市单独拿出来,将原政策中的“2年”改为了“5年”,降低了增值税的优惠门槛,提高了购房成本。
这样,增值税免征政策变成了上海、北广深、其他城市三挡执行。果真是:“一城一策”,管理越来越精细化了。
对于本来不满2年的房子来说,没啥影响。
对于刚满2年不满5年的房子来说,如果最近想要出手,有点苦逼,因为是全额征税,成本一下子拔高了几十万。
对于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来说,全款客户和贷款不多的客户,影响则比较有限,因为是差额征税,可以把XX弄的低点,实践中很多。和之前老政策中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一样。
文件的其他内容都是正常表态,感兴趣的可以点击阅读原文。
本意见从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也就是明天开始,这效率杠杠的。
估计是想显示决心啥的,谁敢冒头就打地鼠。